保密协议使用公章还是合同章
一、保密协议使用公章还是合同章
大家知道吧,签个保密协议其实也能盖合同章呢。
只要签了字或盖章就生效啦,一般都会加盖公司的公章。
盖合同章的话,也不会影响协议的作用哦。
通常的保密协议都包含这几个要点:保密的东西、谁负责、什么时候起保密、要承担哪些相关法律责任等等。
按照责任划分,还可以分为单方面和双方面的协议呢。
单方面,就是有一方必须对另一方保守秘密。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并处或者单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
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14]。
二、保密协议的违约金是否有效
在激烈的商业竞争环境下,各大公司都重视对其自身商业机密及敏感信息的保护,而保密协议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保证此类协议发挥其应有之效用,双方当事人可协商并确定违约金事宜。
在此过程中,他们有权利约定当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当按照具体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或者商定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那么或机构将有权根据相关请求进行调整,以确保公平公正;反之,若违约金设定过高,亦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削减。
我国现行的《》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可以针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约定违约金。
三、违反保密协议损失如何认定
关于涉密信息失泄所引发的损失判定工作,乃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议题,牵涉到诸多复杂因素的衡量与权衡。
在此,我将依次揭示这一问题的各个重要层面。
首当其冲的关键点便是,我们应当以全面的视角去审视这一问题,既要关注已然发生的经济损失——例如由于信息泄漏而导致的客户离网、合约中断等等,又不能忽视那些本可以获取却因同样原因无法达成的潜在利润损失。
值得强调的是,上述损失的具体价值必须根据特定情境的差异性加以精确评估。
其次,在确认和计算损失过程中,我们务必注重保密协议中所载明的相关条款与细则。
若协议中已明确规范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补偿标准,应谨遵协议约定予以考量。
倘若协议对此存在欠缺或表述不够详尽,便需依据相关以及业界共识来作出判断。
也不可忽略肇事方的过失程度、行为的持续时间以及侵权影响力的大小等影响因素。
假设泄秘者恶意透露信息而酿成极端结果的话,那么其所承受的赔偿责任自然应大幅提升。
作为参考,在现实司法案例中,司法机构通常会依据争议事件的具体情势,综合双方当事人的举证及辩论结果,对损失数额做出最终判决。
倘若双方就损失金额持有异议的话,司法机构或许会委托专业机构额外展开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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