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自愿离婚签订的协议必须公证吗?听听律师怎么说
双方自愿签好的离婚协议,到底需不需要去公证处公证?毕竟离婚协议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关键问题,很多人担心不公证会影响法律效力,今天就从法律角度为大家详细解析。
一、离婚协议公证并非法律强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自愿离婚时,只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即可。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只要协议内容合法、双方自愿签署,并在民政部门完成备案登记,离婚协议即具备法律效力。
但要注意的是,实践中存在一种误区:认为只要签了协议就“万事大吉”,若协议中涉及房产过户、债务分割等需要第三方配合的事项,或担心对方事后反悔,公证能起到“加固”作用。
**解决方案:哪些情况建议公证?
1、涉及不动产或大额财产:例如房产归属需过户,公证后的协议可直接作为房管部门办理手续的凭证,避免因一方拖延导致纠纷。
2、子女抚养权约定复杂:如涉及探视权细化、抚养费支付方式等,公证可降低未来执行难度。
3、存在债务争议风险:若一方担心另一方隐瞒债务,公证能强化协议的证据效力。
如何办理公证?
- 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协议、财产证明等材料到公证处申请;
- 公证员审核协议合法性,确认双方真实意愿;
- 公证完成后,协议会加盖公证章,效力更受法院认可。
**相关法条依据
1、《民法典》第1076条:协议离婚需书面形式,明确自愿离婚及对子女抚养、财产等事项协商一致。
2、《公证法》第36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说白了,离婚协议公证的核心作用是“预防风险”,如果双方财产关系简单、彼此信任度高,公证并非必选项;但若涉及复杂财产或子女安排,花几百元公证费换一份保障,绝对是划算的选择。
最后提醒大家:本身的合法性才是关键!无论是否公证,务必确保条款公平明确,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核,避免埋下“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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