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觉得财产分配不合理怎么办?还有挽回余地吗?
很多夫妻在协议离婚时,为了尽快结束关系,可能会草率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但冷静下来后,一方可能会发现财产分配明显不公平,比如对方隐瞒了房产、股票等资产,或自己因情绪影响做出了妥协,这种情况下,难道只能“认栽”吗?别慌,法律给了你补救的机会。
为什么协议离婚后还能争取财产重新分配?
协议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虽具有法律效力,但若存在欺诈、胁迫、隐瞒财产或重大误解等情形,法律允许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申请撤销或变更协议内容。
对方隐藏、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
签署协议时受到威胁或欺骗;
对财产价值或权属存在重大认知错误(如误以为某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实为共同财产)。
**解决方案:三步走维护合法权益
1、协商调解:发现分配不公后,优先与对方协商,尝试补充协议或重新分割,若对方同意,可到公证处或法院确认新协议效力。
2、起诉撤销或变更协议:协商不成时,在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原协议存在可撤销情形,并提供银行流水、房产证明、聊天记录等证据。
3、申请财产重新分割:若发现对方离婚时隐瞒财产,可在发现隐匿行为后3年内起诉,要求分割被隐瞒的财产。
**相关法条支持
《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可要求重新分割,对过错方可少分或不分财产。
《民法典》第152条:因受欺诈、胁迫签订的协议,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可申请撤销。
《民法典》第1076、1087条:离婚协议需明确自愿原则,财产分割应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协议离婚后若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切记及时行动并保留证据,法律虽尊重离婚协议的自愿性,但更保护公平原则。协商是首选,诉讼是兜底,关键要证明原协议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建议离婚时委托律师审核协议内容,避免后续纠纷。财产权益不容侵犯,合理维权才能守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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