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前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2024最新判例给出答案
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婚后房价翻倍,离婚时女方要求分走一半增值部分,法院却只判了30%?这背后的法律逻辑是什么?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婚姻法案例再次引发公众对“婚前财产婚后增值如何分割”的热议。
案例回顾
张先生(化名)2018年婚前全款购入一套价值300万的房产,2020年与李女士结婚,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承担了房屋装修、贷款利息等费用(男方婚前全款购房后抵押贷款用于创业),2024年离婚时,房产市值已涨至600万,李女士认为,婚姻期间自己参与还贷和装修,且房产增值属于“夫妻共同经营成果”,要求分割50%的增值部分(即150万),但法院最终仅支持了30%(90万),判决依据是: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原则上归产权方所有,但配偶对增值有“直接贡献”的,可按比例补偿,本案中,李女士参与还贷的资金流向明确(有银行流水证明),但装修费用因未保留票据,未被认定为“直接影响增值”。
解决方案:如何避免“吃亏”?
1、明确资金流向:婚后若参与还贷或装修,务必保留转账记录、收据等证据,证明对房产的“直接贡献”。
2、协商优先:离婚前可通过协议约定财产分配比例,避免诉讼中的被动。
3、专业评估:房产增值是否因“夫妻共同经营”导致(如翻新、地段升值),需由专业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相关法条
-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为共同财产。
- 《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财产分割应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8条: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自然增值归个人所有,但基于共同还贷或经营产生的增值,配偶可主张补偿。
小编总结
从这一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婚姻法案例可以看出,法律对“婚前财产婚后增值”的认定趋于精细化:仅凭婚姻关系无法直接分割增值部分,必须证明“实际贡献”,核心建议是:共同还贷部分的资金流向务必清晰,装修、翻新等投入需留证,协商解决仍是成本最低的方式,婚姻中的“感情账”难算清,但“经济账”必须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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