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欠的债该谁还?一文读懂夫妻债务处理关键
离婚不仅是情感的分割,更涉及财产和债务的复杂划分,很多人疑惑:“离婚时对方欠的债,我需要一起还吗?”这个问题没有绝对答案,关键在于债务性质与法律界定。
一、离婚债权债务处理的核心:区分“个人债”与“共同债”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债务分为两类:
1、个人债务:
- 一方婚前所欠债务;
- 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借款用于赌博、高消费等非家庭开支;
- 虚构债务或与第三人串通形成的债务。
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配偶无需偿还。
2、共同债务:
- 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
- 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如短信、微信同意还款);
- 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用于家庭生活(如买房、子女教育、治病等)。
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偿还,离婚后仍可能被债权人追责。
二、离婚时债务处理的3大关键步骤
1、收集证据,明确债务用途
- 保存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 若怀疑对方虚构债务,可申请法院调查资金流向。
2、协商或诉讼划分责任
- 协议离婚时,务必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债务归属,避免日后纠纷;
- 诉讼离婚中,法院将根据债务性质判决承担比例。
3、警惕“被负债”风险
- 若对方在离婚前恶意举债,需及时向法院主张债务不真实;
- 债权人起诉时,积极举证债务与己无关。
建议参考:如何保护自身财产权益?
- 婚前可签订协议,明确财产与债务归属;
- 对方借款时,避免共同签字或口头承诺;
- 离婚后发现“被负债”,1年内可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债务。
**相关法条
- 《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 《民法典》第1089条:离婚时共同债务的清偿规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5条:虚构债务的举证责任。
离婚债务处理的核心在于“用途”与“证据”,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务必厘清每笔债务的性质,保留关键证据,避免为对方的不当行为买单,若涉及大额债务或复杂情况,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手段划清责任,才能真正实现“一别两宽”。
法律不保护沉默的人,你的主动举证,才是摆脱债务困局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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