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这份清单帮你一次搞定!
结婚是人生大事,但面对繁琐的登记流程,许多新人常因材料准备不全而“跑断腿”。婚姻登记究竟需要什么材料? 别急,小编这就为你详细解答,让你高效完成“领证大作战”!
**一、婚姻登记必备材料清单
1、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必须确保身份证在有效期内,若临时丢失可用户口本+临时身份证代替,但需提前咨询当地民政局确认要求。
2、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完整复印件
户口本需包含首页(户主页)与本人页,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注意核对婚姻状态栏是否为“未婚”或“离异”,若显示“已婚”需先办理更正手续。
3、3张2寸红底近期免冠合照
照片尺寸为3.5cm×5.3cm,不可使用婚纱照或艺术照,建议提前到专业照相馆拍摄,避免因背景、服装不合规被退回。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该表格需在民政局现场填写并签字,部分城市支持官网下载模板提前核对内容,但签名必须现场完成。
5、离婚人士需额外提供离婚证明
若一方曾离婚,需携带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生效证明)或调解书;丧偶者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二、特殊情况材料补充说明
外籍或港澳台人士:需提供护照、居留许可及经公证的婚姻状况证明(如所在国出具的无配偶声明)。
军人登记:需提交军人身份证件、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相关医学证明及监护权文件。
**建议参考:提前准备,避免踩坑
1、提前预约:通过“民政通”APP或地方政务平台预约登记时间,避开高峰日。
2、核对户口本信息:尤其注意姓名、出生日期是否与身份证一致,公章是否清晰。
3、咨询当地民政局:不同地区对材料细节或有差异(如复印件份数),建议提前电话确认。
**相关法条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明确要求结婚登记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及无配偶声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结婚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代办。
婚姻登记的核心在于“材料齐全+信息一致”,无论是证件有效期、户口本状态,还是照片规格,细节疏漏都可能耽误领证进程,建议新人提前1个月整理材料,留足纠错时间,最后提醒:婚姻登记免费!若遇“加急费”“代办费”等收费项目,务必警惕诈骗。
愿每对有情人都能顺利持证上岗,开启幸福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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