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去民政局需要带什么?这些材料少一样都办不成!
"协议离婚不就是签个字吗?为什么还要准备这么多材料?"不少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都有过这样的疑问,协议离婚看似简单,但材料准备直接关系到手续能否顺利办理,今天我们就来详细拆解协议离婚的必备材料清单,手把手教你避坑。
一、协议离婚的核心要件
协议离婚是《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离婚方式,要求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合意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协商一致,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即使双方私下谈妥了所有条件,若材料准备不齐全,依然可能被民政局"劝退"。
二、5大必备材料清单(缺一不可)
1、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意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若遗失可用临时身份证补办,但需同步提供补办证明。
2、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若户口簿婚姻状况未更新为"已婚",需提前到派出所变更。
3、结婚证原件
若证件遗失,需先到原登记机关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曾有案例因男方藏匿结婚证,导致离婚程序延误3个月。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这是最关键的文件,必须明确约定:
- 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探视细则
- 共同财产分割方案(需具体到房产证号、存款账号)
- 债务承担方式
- 特别提醒:协议中切忌出现"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等模糊表述,已有案例因此被法院认定条款无效。
5、单人近期2寸免冠照各2张
需为红底证件照,部分民政局要求现场拍摄,建议提前电话确认。
三、特别注意事项
冷静期新规:提交申请后需等待30天,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
涉外婚姻:外籍人士需额外提交护照公证及婚姻状况证明
军婚:现役军人需提供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
专业建议(建议收藏)
1、提前到民政局官网下载《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模板
2、建议双方在提交前共同到公证处办理离婚协议公证
3、涉及房产过户的,建议同步准备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4、有子女的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以备核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1078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看似简单,实则暗藏诸多法律细节。材料准备不单是形式要求,更是对双方权益的实质保障,曾有当事人因漏带户口簿白跑三趟,也有因协议条款模糊导致后续诉讼的案例,建议办理前通过12348司法热线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审核协议条款,毕竟婚姻关系的解除,需要法律意义上的"干净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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