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工厂签了劳动合同又不想去了会不会赔偿
一、去工厂签了劳动合同又不想去了会不会赔偿
一般情况下,签了劳动合同后又不想去工厂上班,是否需要赔偿需分情况讨论。
若劳动者还处于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这种情况下通常不需要支付赔偿。
若劳动者已过试用期,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解除劳动合同。若未按照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因劳动者突然离职,导致工厂某些关键岗位空缺,影响生产进度,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支出等损失,劳动者可能需进行赔偿。
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过错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赔偿。
二、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干了怎么办
若签了劳动合同后不想继续工作,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三、签了劳动合同直接跑路会怎么样
签了劳动合同后直接跑路,可能会面临以下多种后果:
其一,承担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劳动者无故擅自离岗,若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或等条款,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或有其他合法约定,劳动者可能需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其二,对自身职业声誉产生负面影响。在现代社会,职业声誉至关重要。这种不辞而别的行为可能会被记录在个人职业档案中,未来新的用人单位在进行背景调查时了解到该情况,可能会对劳动者的求职产生不利影响,降低其获得理想工作机会的可能性。
其三,用人单位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返回工作岗位或办理离职手续,若劳动者拒绝配合,用人单位可以向机构或提起诉讼,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因擅自离岗给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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