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贷款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取消贷款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到支付贷款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
根据中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倘若在下单之日,也就是买卖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合同时有无明确规定违约金条款,需按照这类条款进行协商处理。
若合同无此项规定,那么当一方违反了相关的强制性义务导致合同得以解除的话,违约方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
具体地说,当退订或取消一份合同以后,尚未完成的交易将立刻停止执行;而对于已经开始的事项则应依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的特性来决定是否终止、暂停或继续贯彻执行。
在此基础上,各方当事人享有求偿损失的权利;对于因违约引发的解约行为,提出解约者或相关权益人可依法向违约方索取经济赔偿,除非当事人之间有另行设定的补偿方案。
即便主约关系告吹,作为附属合同的担保协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同样承担起对应当负责的,除非担保方与债务方有专门的共管或赔偿协议。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取消贷款的违约金怎么算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违约金的设定原则上不应超过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三十。
因此,若在您签订的贷款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并未超越该比例,即在总贷款额未超过十五万元人民币的情况下,当发生违约事件时,您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反之,若违约金的数额已超过十五万元人民币,则对于超出部分,您无需承担支付责任,原因在于这部分约定已经突破了法定的最高限额,属于违法且无效的条款。
此外,关于提前偿还贷款的事项,若贷款期限不足一年,银行将有权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额三个月的利息作为补偿;而若贷款期限已满一年,银行则可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额一个月的利息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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