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签了字就能生效?不去民政局登记会怎样?
“我们签了离婚协议,是不是就算正式离婚了?”这是不少夫妻在协议离婚时常见的困惑,离婚协议书到底需不需要去民政局登记?签了字的协议是否直接具备法律效力?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讲明白这背后的门道。
一、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签字≠生效
很多人误以为签了离婚协议书就等于完成离婚手续,实际上这是两码事,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经过民政局登记备案,拿到离婚证才算正式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协议书本身并不需要单独去民政局“登记”,但这份协议必须作为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提交审核。
举个实际案例:张先生和王女士私下签了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女方,但两人未去民政局办手续,半年后张先生反悔,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法院最终判定——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协议不生效,财产仍需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协议离婚的关键两步走
1、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必须包含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核心条款,双方签字确认。
2、共同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冷静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场领取离婚证,此时协议书才正式生效。
重点提醒:如果只签协议不去登记,不仅婚姻关系继续存续,协议中的财产约定也可能被推翻,曾有夫妻手持签字协议却因男方隐匿财产闹上法庭,最终因未完成登记程序,法院要求重新调查全部婚内财产。
**三、诉讼离婚的特殊情况
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具有直接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此时不需要再去民政局登记,但要注意,判决书中涉及的财产分割内容,若涉及房产过户等事项,仍需持判决书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给当事人的实用建议
1、协议签字后务必办理登记:签订离婚协议后超过1年未办理登记,对方反悔起诉的,法院可能认定协议失效(参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69条)
2、建议公证重要财产约定:涉及房产、股权等大额资产,可办理公证增强协议执行力
3、警惕“假离婚”风险:为购房等目的办理的离婚登记,在法律上就是真离婚,对方不复婚只能吃哑巴亏
**相关法条速查
- 《民法典》第1076条:协议离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民法典》第1078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属自愿离婚,发给离婚证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69条: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诉讼中反悔的,该协议不视为财产分割依据
**小编划重点
离婚协议书的核心价值在于它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而非独立的法律文件,记住这三个要点:
1、签字协议+领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
2、没领证前随时可以反悔协议内容
3、涉及重大财产建议做公证或律师见证
特别提醒:最近发现有人拿着抖音上找的“万能离婚协议模板”直接使用,结果因为条款违法被民政局驳回,建议涉及子女抚养费、房产分割等复杂情况时,最好找专业律师量身定制协议,避免日后扯皮,毕竟离婚协议是要用一辈子的法律文书,可别为了省小钱埋下大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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