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后需要办理的手续
一、劳动合同终止后需要办理的手续
劳动合同终止后,通常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一)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该证明需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日期、工作岗位等内容,作为劳动者再就业及领取等的重要凭证。
(二)办理工作交接。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将自己负责的工作、物品、资料等交接清楚,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三)结算工资及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需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若符合法定情形,如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办理档案和转移。用人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方便劳动者后续就业及享受相关社保待遇。
二、终止劳动合同会请求补偿吗
在北京,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能请求补偿,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1. 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原工资待遇5000元,合同期满后仍愿以5000元或更高待遇续签,但劳动者拒绝,此时公司无需支付补偿;反之则需支付。
2. 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公司因经营不善被宣告破产,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补偿。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劳动合同期满。当劳动合同约定的固定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待遇。这意味着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此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已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破产后,已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这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失或不再继续经营,劳动合同也随之终止。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为其他规定的终止情形预留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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