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糸中雇佣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劳动关糸中雇佣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在劳动关系中,雇佣与劳动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一)主体不同。雇佣关系主体范围较为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而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
(二)适用法律不同。雇佣关系主要受《》中关于等相关规定调整。劳动合同则主要由《劳动法》《》等劳动法律法规来规范,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更为全面和细致,如规定了标准、、社会保险等强制内容。
(三)稳定性不同。雇佣关系通常具有临时性、短期性的特点,双方的权利义务相对简单。劳动合同关系一般相对稳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劳动者享有更多的权益保障,如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等。
(四)纠纷解决途径不同。雇佣关系纠纷一般按照处理,通过解决。需先经过程序,对结果不服的,才可向提起诉讼。
二、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公司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通常是除法定必备条款之外,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的内容,常见的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培训与服务期。若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员工约定服务期及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
(二)保密与。对于涉及公司、等核心信息的岗位,可约定员工的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条款,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及经济补偿等内容。
(三)补充福利与待遇。例如补充、带薪的具体安排、节日福利等,这些内容可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四)工作地点与工作内容的灵活调整。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合理范围内,可约定在特定情形下,公司有权对员工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同时明确调整的程序和条件。
(五)离职交接事项。包括离职时工作交接的具体要求、交接期限、未完成工作的处理等,以确保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转。
三、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和联系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存在明显区别和一定联系:
区别:
- 主体不同。三方协议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主要是为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而签订;劳动合同仅涉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
- 性质不同。三方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受劳动法律法规严格调整。
- 内容不同。三方协议主要涉及毕业生就业的意向性约定,如工作岗位、薪酬意向等;劳动合同则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劳动关系的具体内容作出详细规定。
联系:
- 三方协议是劳动合同的前奏。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通过三方协议初步达成就业意向,待毕业生正式毕业并入职后,双方通常会签订劳动合同。
- 部分内容可衔接。三方协议中关于工作岗位、薪酬等约定,可为后续劳动合同的签订提供参考,在不违反前提下,相关内容可延续至劳动合同中。
以上是关于劳动关糸中雇佣与劳动合同的区别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