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性怀孕的劳动合同法有哪些规定
一、关于女性怀孕的劳动合同法有哪些规定
女性怀孕在劳动合同法中有一系列重要规定,具体如下:
(一)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二)工作调整。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三)生育待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女职工还依法享有待遇等。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怀孕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退除劳动合同在哪里领取失业金
在厦门思明区解除劳动合同后,领取失业金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一)确认领取条件。需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准备相关材料。通常包括本人身份证明、失业登记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具体可咨询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确保材料齐全。
(三)前往办理地点。可前往思明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参保地的就业服务机构等相关部门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比如部分街道的劳动保障事务所也可受理相关业务。
(四)申请与审核。提交材料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人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发放失业金,失业金一般通过银行等渠道发放到申请人指定账户。
三、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46条主要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具体内容如下: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且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涉及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情况。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44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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