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
一、在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
劳动合同期限延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平等协商,就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可依法延长。这种情况充分尊重双方意愿,只要协商过程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延长约定即有效。
(二)特殊情形。例如,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这是对劳动者特殊权益的保护,保障其在特殊时期的生活和工作权益。
(三)法定顺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劳动合同需依法顺延。如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
总之,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需遵循法律法规规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分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哪些
分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分公司依法取得或者登记证书的。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员工与分公司建立。分公司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包括履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的义务,如支付工资、提供劳动条件等。
(二)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此时,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它招用的员工应当与总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员工与总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总公司作为主体对员工承担用人单位的各项责任,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协助管理员工。
总之,判断分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关键在于分公司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以此确定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作为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三、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员工提出继续履行的要求。若员工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明确表示希望继续在原岗位工作,这是继续履行的前提之一。
(二)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例如,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未提前通知、未支付经济补偿等;或者在没有法定事由的情况下,擅自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三)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具有可行性。具体包括原工作岗位仍然存在,即公司的经营状况、业务调整等没有导致该岗位被撤销或取消;且继续履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例如不会严重干扰公司的生产计划、工作安排等。
(四)公司有能力履行。即公司在经济、人力等方面具备继续按照原工资待遇等条件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公司才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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