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一是主体不同。劳动合同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另一方是劳动者;雇佣合同主体更为广泛,雇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雇员也不受劳动者身份限制。
二是法律适用不同。劳动合同主要受《》等劳动法律法规调整,侧重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有明确规定;雇佣合同主要受《民法典》调整,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三是稳定性不同。劳动合同通常具有较强稳定性,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雇佣合同相对灵活,双方可根据约定或法定事由随时解除。
四是福利待遇不同。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福利等待遇;雇佣合同中,雇主一般仅需按约定支付报酬,福利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申请转正是劳动合同么
申请转正并非劳动合同。以下为你具体分析:
其一,申请转正通常是劳动者在结束前,向用人单位提出转为正式员工的请求。这更多是一种程序性的行为表达,主要表明劳动者希望正式成为单位一员,继续在该岗位工作,它是一个单方面的申请举动,不具备合同的性质。
其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会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诸多重要事项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是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具有法定的约束力。
其三,从法律效力看,申请转正本身没有强制的法律效力,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和保护的,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申请转正和劳动合同有着本质区别,不能将申请转正等同于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采取什么形式
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是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其一,它能够清晰地记录双方约定的各项具体内容,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关键事项,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而产生纠纷。其二,书面合同有助于规范双方的行为,促使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和有序运行。
在建立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特殊情况下,如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这种情况属于法定的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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