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本人能留一份吗
一、劳动合同本人能留一份吗
劳动合同本人当然可以且应当留一份。
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其清楚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各项重要条款。
从实际作用来讲,劳动者留存自己的劳动合同,在遇到劳动纠纷时,能够依据合同条款维护自身权益。比如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动者可对照合同中的约定,要求用人单位履行责任。若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凭借劳动合同向机构或提起申诉,以合法途径解决纠纷。所以,劳动者应要求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一份给自己留存。
二、劳动合同的欺诈方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中的欺诈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身份欺诈。比如劳动者提供虚假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明等,以虚构的身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骗取录用机会。例如,谎称自己是某知名高校毕业生,实际并非如此。
二是工作经历欺诈。劳动者虚构工作经历,夸大自己在以往工作中的业绩、职责范围等,以获取更高的职位和薪酬。比如,编造在大型企业担任重要管理职务的经历。
三是健康状况欺诈。劳动者隐瞒自身患有不适宜从事特定工作的疾病,如隐瞒患有传染病却应聘岗位。
四是用人单位欺诈。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作出虚假承诺,如承诺高额薪酬、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晋升机会等,但实际并未兑现。或者在劳动合同中隐瞒工作的真实情况,如工作存在高风险、高强度等,却未如实告知劳动者。
这些欺诈行为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如果劳动合同掉了有影响吗
劳动合同丢失一般不会有太大影响,但可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带来不便。
一方面,从劳动权益保障角度看,即便劳动合同丢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依然客观存在,双方的权利义务仍受法律保护。例如,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者丢失合同而否认劳动关系或减少法定待遇。工资支付、缴纳等权益,不会因合同丢失而受影响,劳动者可凭工资条、社保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
另一方面,在一些具体事务中可能存在不便。比如,发生劳动争议需要申请或提起诉讼时,劳动合同作为重要证据,其缺失可能增加举证难度。不过,此时劳动者可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签或复印一份,若用人单位拒绝,还可通过其他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及相关权利义务内容。
总体而言,劳动合同丢失虽有一定不便,但不会从根本上影响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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