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找谁索要呢
一、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找谁索要呢
若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可按以下方式索要:
(一)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人力资源部门通常负责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等人事相关工作。可向其说明情况,明确提出要求公司提供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劳动合同,同时可留存好沟通的相关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等,以备后续可能的需要。
(二)若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无果,可向公司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反映情况。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会对该问题进行调查和调解,促使公司将劳动合同交付给员工。
(三)若公司仍然拒绝提供,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责令公司限期将劳动合同交付给员工。若公司违反规定未交付劳动合同给员工,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员工的合法权益会得到保障。
二、的内容以什么为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法》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重要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服务期等作出具体规范,以保障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同时规定在特定情形下,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法定情形出现时,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详细列举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的各种情形,以及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如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待遇等,并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等问题予以明确。
(四)特殊规定。包括集体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等方面的规定,以适应不同用工形式的需求,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职工参保劳动合同书上需要规定吗
职工参保事宜在劳动合同书中通常是需要规定的。
一方面,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等相关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将参保事宜在劳动合同书中明确规定,是对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一种书面确认,能有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从合同约定角度分析,劳动合同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文件。明确参保事项,如参保的险种、缴费基数、缴费方式等内容,可使双方对于社会保险相关事宜有清晰、明确的认知,避免日后因参保问题产生纠纷。若未在合同中约定,一旦发生争议,可能会给双方在责任认定、权益维护等方面带来困难。
综上,职工参保在劳动合同书中作出规定,既符合法律要求,又有助于保障双方权益,减少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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