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离婚都需要准备什么?这些关键材料缺一不可!
“律师,我想和对方协议离婚,但不知道预约离婚该准备什么?”预约离婚看似流程简单,但材料准备不充分可能导致反复跑腿,甚至影响离婚登记进度,今天就从法律实务角度,帮大家梳理清楚预约离婚的必备材料与注意事项。
一、预约离婚前,这5类材料必须提前备齐
1、身份证明文件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基础要求,若身份证遗失,可用临时身份证或户口簿替代;如果是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及翻译公证件。
2、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原件必须携带,若结婚证丢失或损毁,需先到原登记机关补办《婚姻关系证明书》,实践中常见因结婚证缺失而耽误办理的情况,建议提前1个月补办。
3、离婚协议书(核心材料)
协议离婚的关键在于双方对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离婚协议书需明确以下内容:
- 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及探视权细节;
- 共同财产(房产、车辆、存款等)分割方案;
- 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
- 其他约定事项(如补偿款、隐私保护条款等)。
注意:协议内容需双方签字确认,建议提前由律师审核,避免条款无效或遗漏。
4、财产及债务证明材料
为保障协议的可执行性,需提供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银行流水、贷款合同等文件复印件,若涉及公司股权分割,还需提供公司章程、工商登记信息等。
5、其他补充材料
- 有子女的需带子女出生证明或户口簿;
- 一方为再婚的,需提供前次离婚的判决书或离婚证;
- 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公证过的委托书。
**二、预约离婚的3个关键步骤
1、线上预约登记
目前全国多数地区可通过“民政通”APP或本地政务平台预约离婚登记,填写双方信息并选择办理时间。部分城市设“离婚冷静期”预审环节,需提前确认当地政策。
2、现场提交材料初审
按预约时间到民政局后,工作人员会核对材料完整性。若协议书内容不明确或格式错误,可能被要求重新修改,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拟定模板。
3、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
提交申请后进入30天离婚冷静期,期满后需双方共同到场确认离婚意愿,才能正式领取离婚证。若一方未到场,视为撤回申请。
**律师建议:避免踩这3个“坑”
1、不要临时起草协议
离婚协议书一旦签字即具法律效力,若事后反悔需通过诉讼解决,务必提前明确条款细节。
2、警惕“假离婚”风险
为购房、避债等目的假离婚,可能导致财产分割不可逆。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登记即生效。
3、保留沟通证据
若双方对抚养权或财产有争议,冷静期内可通过微信、短信等留存协商记录,为后续诉讼保留证据。
**相关法条参考
- 《民法典》第1076条: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 《民法典》第1077条:离婚冷静期30日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离婚申请。
- 《民法典》第1078条: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未申请发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预约离婚的核心在于材料齐全、协议合法、程序合规,尤其是离婚协议书,既是情感关系的终结,也是法律权利义务的重构。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介入,避免因条款漏洞引发后续纠纷,婚姻非儿戏,理性处理才能更好开启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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