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送给孩子的房产,到底算谁的?
夫妻离婚时,将共同财产赠与子女的情况越来越常见,但赠与后的财产权属问题却往往成为争议焦点,不少父母认为,只要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孩子所有",孩子就能直接获得产权,但实际情况可能复杂得多。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否等同于法律上的物权转移?子女未成年前,父母能否反悔撤销赠与?这些问题一旦处理不当,可能引发新的家庭纠纷。
离婚赠与子女财产的法律困境
实践中常见三种争议情形:一是父母在离婚后反悔赠与,主张撤销赠与条款;二是房产未及时过户,导致子女无法实际取得产权;三是子女未成年期间,监护人对赠与财产的管理权争议,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本质属于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合意,但必须完成物权变动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若夫妻约定将房产赠与12岁子女却未办理过户,此时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仍可能通过诉讼主张重新分割。
解决方案:三步锁定财产权属
1、立即办理过户登记:涉及不动产赠与的,应在离婚后30日内完成权属变更登记,若涉及按揭房产,可约定由抚养方代管直至还清贷款后过户。
2、书面协议明确条款:除离婚协议外,建议单独签署《赠与确认书》,明确约定"放弃任意撤销权""排除法定撤销情形"等核心条款。
3、设立财产监管机制:对于未成年子女受赠的大额财产,可通过公证方式设立财产监管人,约定资金使用范围及监管权限。
相关法条指引
- 《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自财产权利转移时生效,不动产需办理登记。
- 第209条:不动产物权变动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 第35条: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财产需为维护其利益。
- 第464条: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处理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小编总结
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绝非"一纸协议就能解决",必须完成法律层面的物权转移程序,特别提醒三点:
1、赠与行为成立≠物权已转移,务必办理过户登记;
2、协议条款要明确具体,排除"待子女成年后过户"等模糊表述;
3、8周岁以上子女需征询意见,法院审理涉及未成年子女财产案件时,会重点审查其真实意愿。
无论婚姻走向如何,确保子女财产权益不受损害,才是法律最根本的价值取向,建议涉及大额财产赠与时,务必咨询专业律师起草法律文件,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子女权益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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