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按揭房子如何公证给对方?这4步必须知道!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往往是最棘手的问题,尤其是涉及按揭房产的归属,许多夫妻会协商将房子公证给其中一方,但按揭房存在贷款未结清、产权受限的情况,公证流程究竟怎么操作?如何确保协议合法有效?
**一、离婚时按揭房公证的难点
按揭房产在贷款未结清前,产权证通常抵押给银行,直接过户存在限制,此时若双方约定将房子归一方所有,必须通过书面协议+公证+银行协商三方联动完成,若操作不当,可能出现“协议无效”“银行拒批”等风险。
二、4步完成房产公证的解决方案
1、协商一致,拟定书面协议
夫妻需明确约定房产归属、剩余贷款由谁承担、补偿款金额等细节,并写入《离婚协议书》。协议必须注明“房产归X方所有,剩余贷款由X方偿还”,避免后续纠纷。
2、办理离婚公证或法院调解
若协议离婚,需携带《离婚协议书》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若诉讼离婚,可通过法院调解书确认房产归属。公证或调解书是后续过户的重要依据。
3、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
携带公证书或调解书,与贷款银行沟通变更主贷人。银行需审核受让方的还款能力,若符合条件,可签订《贷款变更协议》,若银行不同意变更,需由原主贷人继续还贷,待贷款结清后再过户。
4、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贷款结清并解除抵押后,凭公证书、离婚协议、银行结清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若贷款未结清,需经银行书面同意才能进行产权变更。
**三、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书面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20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公证法》第36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有相反证据推翻。
1、协议要明确:房产归属、贷款责任、补偿方案缺一不可,避免模糊表述。
2、公证要趁早:离婚后尽快办理公证或法院确权,防止对方反悔或资产转移。
3、银行要沟通:变更主贷人需银行配合,若无法变更,需保留还款凭证保障权益。
最后提醒:按揭房公证涉及法律、金融双重风险,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起草协议,并与银行、公证处提前沟通流程,确保“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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