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欠的债到底算谁的?婚姻法这样规定!
离婚不仅是感情的终结,更是财产与债务的“分割战”,面对婚姻中积累的债权债务,许多人陷入困惑:婚内借的钱到底该由谁还?离婚后对方欠的债会牵连自己吗? 我们从法律角度梳理离婚债权债务的处理逻辑,帮您避开“背债”风险。
一、离婚债权债务划分的核心原则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离婚时债务的分配遵循“共债共签、用途共担”原则。只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或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才属于共同债务。
1、共同债务:婚后共同买房申请的房贷、为子女教育借的学费、家庭医疗开支等。
2、个人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借钱赌博、投资失败,或用于个人消费(如奢侈品、打赏主播等)。
关键点:即便离婚时协议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若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另一方仍可能被追责。保存证据(如转账记录、借条用途说明)至关重要。
二、离婚时如何避免“被负债”?
1、明确债务性质
- 若发现配偶有可疑借款,第一时间通过书面形式(微信、短信)询问用途,并保留聊天记录。
- 要求债权人提供借款凭证,核实资金流向。
2、协商与诉讼双路径
协议离婚:双方可协商债务分配方案,但需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债务明细及责任人,避免笼统表述(如“各自债务各自承担”)。
诉讼离婚:若无法协商,可向法院提交证据,主张某笔债务为个人债务,法院将根据借款时间、用途等综合判定。
3、警惕“恶意转移债务”
若配偶在离婚前突然新增债务,需警惕其虚构债务转移财产,可通过调取银行流水、证人证言等方式反驳。
三、律师建议:三招守护自身权益
1、婚前协议:约定婚后债务归属,尤其适用于一方有创业或高负债风险的情况。
2、财产隔离:避免将个人账户用于家庭共同开支,防止资金混同。
3、及时止损:发现配偶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时,尽早通过法律途径划清债务界限。
**相关法条参考
1、《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民法典》第1089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
离婚债务纠纷的核心在于“举证”——谁能证明债务用途,谁就能掌握主动权,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务必保留借款合同、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法律不保护“无知者”,提前规划、明确界限,才能避免“人财两失”的结局。
婚姻不易,好聚好散;债务明晰,方能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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