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这份清单请收好!
对于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新人来说,婚姻登记是法律认可的重要环节,但许多人不清楚具体需要携带哪些资料,甚至因材料不全多次往返民政局。今天我们就从法律实操角度,为您梳理婚姻登记的必备资料与避坑指南。
**一、基础资料缺一不可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由双方亲自到场,并提交以下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信息清晰无涂改)
2、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包含首页、本人页及户籍专用章,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
3、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红底或蓝底,尺寸3.5cm×5.3cm,不可使用艺术照或过度修图)
特别提醒:若身份证与户口簿信息不一致(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需先到公安机关更正,否则不予受理。
**二、特殊情形附加材料
1、再婚人群:需提供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书(已生效)或配偶死亡证明
2、军人群体:需提交军人证件+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外籍/港澳台人士:需提供护照/通行证+经认证的单身证明(如非中文文件需公证翻译)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监护人陪同并提交法院出具的监护权证明
**三、实操建议与避坑指南
1、提前核对资料:建议登记前3天检查证件有效期,户口簿需更新至最新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
2、照片避雷要点:避免戴美瞳、化浓妆、穿制式服装,部分民政局要求现场拍摄
3、跨省登记注意:自2023年6月起全国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但需提前在"民政通"APP预约
4、特殊情况处理:若户口簿遗失,可凭身份证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加盖骑缝章有效)
**相关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明确登记所需材料清单及形式要件。
- 《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民发〔2023〕25号)
婚姻登记看似简单,实则涉及严格的法律程序。核心关键在于"人证一致、材料真实、程序合法",建议新人提前1个月准备材料,尤其注意户口簿更新、照片合规性等细节,若遇复杂情况(如涉外婚姻、证件过期等),建议咨询当地民政局或专业婚姻律师,避免因资料问题耽误婚期。法律认可的材料准备,才是幸福婚姻的第一张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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