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5年后还能起诉分割财产吗?过了时效只能认亏吗?
“离婚都五六年了,现在还能要求重新分财产吗?”这是很多人在婚姻结束后常有的困惑,现实生活中,不少夫妻离婚时因财产问题处理不清,或是一方隐瞒、转移了共同财产,导致另一方多年后才发现权益受损。那么离婚超过一定年限后,是否彻底失去追讨权利?法律究竟如何规定“追讨期”?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自当事人发现或应当发现权益受损之日起计算。但关键点在于:如果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离婚时因客观原因遗漏了部分财产,即便离婚多年,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前夫离婚时隐瞒了股票账户,5年后女方发现账户内仍有百万资产,这种情况依然有权要求重新分割。
遇到“过期”财产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1、收集关键证据:发现财产线索后,立即通过银行流水、房产登记、聊天记录等固定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故意隐瞒或转移财产的行为。
2、协商优先,诉讼兜底:尝试与前配偶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在3年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主张重新分割。
3、申请财产保全:为防止对方再次转移财产,可在起诉时申请冻结相关资产。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 《民法典》第188条: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20年。
小编总结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时间红线”并非一刀切,核心在于能否证明对方存在过错或自身权益受损的发现时间,若遭遇类似问题,务必及时取证并咨询专业律师,拖延越久,证据灭失风险越高,法律不会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也不会纵容恶意侵占行为。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前提是你要主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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