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这份材料清单请收好!
准备迈入婚姻殿堂的新人们,是否对领证流程一头雾水?尤其是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各地要求细节不同,稍有不慎可能白跑一趟,作为处理过上百起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今天用实战经验告诉你——这5样材料缺一不可!
一、核心材料清单(全国通用版)
1、双方户口本原件
必须包含户主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户口证明,特别注意:若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栏显示"未婚",可直接使用;若为"离异",需额外携带离婚证/法院判决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建议提前准备双面复印版本,临时身份证需搭配户籍证明使用。
3、3张2寸红底结婚登记照
尺寸为53mm×35mm,头部占比三分之二是关键!建议提前到专业照相馆拍摄,民政局现场拍摄可能排队较久。
4、非本人登记需委托书
特殊情况下(如军人执行任务),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件。
5、涉外婚姻附加材料
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单身证明及经认证的翻译件,港澳台居民需回乡证/台胞证。
二、90%新人忽略的细节
户口本信息不一致:曾用名、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符的,需提前到户籍科更新
军人特别要求:须持军官证/士兵证+部队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婚再婚材料:法院调解书需加盖生效章,涉外离婚判决需经过认证
现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切记双方亲自填写并签名按手印
实用建议(律师特别提醒)
✅ 提前1-30天在"民政通"APP预约登记时段
✅ 检查身份证有效期是否在1个月以上
✅ 建议穿浅色上衣拍摄登记照(与红底更协调)
✅ 选择任意一方户籍地办理,无需居住证
✅ 可自带口红、梳子等补妆用品(民政局不提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49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小编说
结婚登记看似简单,实则暗藏诸多法律细节。重点把握"三证一照一声明"的核心要求,提前做好材料核验,建议选择工作日办理避开高峰,完成登记后别忘了给工作人员带喜糖哦~祝愿每对新人都能顺顺利利领到"小红本",开启人生新篇章!
💡 小贴士:部分省市试点"婚育户一件事"联办,可同步办理户口迁移、生育登记等服务,具体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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