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婚需要准备哪些证件?这份清单请收好!
"离婚后想再婚,民政局到底要带什么材料?"许多人在开启新生活时,常常被这个问题难住,作为从业15年的婚姻家事律师,今天就用"人话"给大家拆解清楚,离婚后再婚登记必须准备的证件清单,看完这篇就够用!
一、核心证件清单(缺一不可!)
1、离婚证明文件:这是最关键的材料!
- 协议离婚的:必须携带离婚证原件(那个暗红色的小本本)
- 诉讼离婚的:需提供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注意:调解书必须附法院盖章的生效章)
*案例警示:张女士带着未生效的调解书去登记,结果白跑一趟!
2、身份证明三件套
双方身份证原件(有效期需在1个月以上)
户口本原件(重点检查婚姻状况栏是否已更新为"离婚")
- 3张2寸红底结婚登记照(别带离婚时拍的蓝底证件照!)
二、特殊情况附加材料
外籍/港澳台人士:需提供经认证的单身证明公证书(有效期6个月)
军人再婚:须提交部队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2023年新规要求加盖防伪码)
离婚证遗失:速去原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档案证明(需5个工作日)
律师特别提醒(建议收藏)
1、户口本状态必须更新!李大爷因户口本婚姻栏还是"已婚",差点被认定重婚
2、涉外离婚判决需认证:国外离婚的要经中国法院裁定承认(参考案例:(2022)京01民认外字第15号)
3、注意离婚证明时效:1994年前协议离婚的,需补办《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法律依据速查
- 《民法典》第1076条:协议离婚需提交书面协议
- 《民法典》第1078条: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要件规定
-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再婚登记具体材料要求
小编掏心话
再婚登记看似简单,实则暗藏"证件陷阱",上周刚处理完王先生因户口本未更新被拒的案子,真替当事人着急!重点记住三个核心:有效离婚证明、更新后的户口本、完整的身份材料,提前做好这三点,保证您能顺利领到新"红本本"。
新生活需要新准备,但别让证件问题绊住幸福的脚步,建议提前1个月开始核对材料,有疑问的欢迎私信,看到必回!法律程序虽然严谨,但幸福从不会迟到——前提是,咱们得把"纸面功夫"做到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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