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赔偿问题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赔偿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赔偿。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标准支付工资等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约定的赔偿。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无效劳动合同的赔偿主体是哪个
无效劳动合同的赔偿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主要有以下两类:
(一)用人单位。若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或者以非法目的订立、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导致,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比如用人单位故意提供虚假的劳动条件信息诱使劳动者签订合同,之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需对劳动者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可能包括劳动者的工资损失、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等。
(二)劳动者。当劳动者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时,劳动者也需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劳动者伪造学历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后被发现,若在此期间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损失,劳动者应予以赔偿。
总之,在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后,根据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来确定赔偿主体,有过错的一方需对无过错方因合同无效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劳动合同法全文赔偿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赔偿规定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些赔偿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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