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公司不给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相应赔偿,法律标准如下:
(一)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不给劳动合同,可视为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符合上述情形时需支付双倍工资。
(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不给劳动合同的行为,若逾期不改,可按每人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劳动者若遇到公司不给劳动合同的情况,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以便通过协商、申请或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企业不给劳动者如何维权
当企业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一)与企业协商解决。劳动者可直接与企业相关负责人沟通,明确指出企业未交付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要求企业及时交付合同文本。通过友好协商,促使企业认识到问题并改正错误。
(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企业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企业进行调查和处理,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并可能对企业处以罚款等。
(三)申请劳动仲裁。若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未能解决问题,劳动者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提供相关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与企业存在以及企业未交付劳动合同的事实。仲裁委员会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劳动合同企业不给员工怎么处理
企业不给员工劳动合同,员工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一)与企业协商。员工可主动与企业相关负责人沟通,明确指出企业有义务提供劳动合同给员工,要求其尽快交付,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这是较为温和且高效的方式。
(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企业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向员工交付劳动合同,并可能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三)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提供劳动合同,并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企业支付因未提供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相应赔偿。
总之,员工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企业不给劳动合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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