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降薪员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可否解除
一、公司降薪员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可否解除
公司降薪,员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具体分析如下:
(一)公司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降薪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二)公司擅自降薪的行为可能构成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报酬的情形。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公司降薪员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且员工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经济补偿。
二、续签劳动合同降薪不续签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用人单位在续签劳动合同时降低薪资,劳动者因此不续签的,可以索要经济补偿。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降低薪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且是不利于劳动者的变更。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所以,劳动者遇到续签劳动合同降薪而选择不续签时,有权依法向用人单位索要相应的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公司单方面降薪低于劳动合同属于违约吗
公司单方面降薪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从劳动合同的性质来看,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条款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从法律规定角度,《》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公司单方面降低工资,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
从劳动者权益保护层面,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是其生活的重要经济来源。公司擅自降薪会直接影响劳动者的生活及权益。若公司存在这种违约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公司按照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若公司拒绝,劳动者可通过或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差额,并可依据具体情况主张经济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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