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终止劳动合同补偿规定有哪些
一、如果终止劳动合同补偿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偿规定主要涉及以下情形:
(一)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支付标准同样按照上述工作年限计算。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需注意的是,若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待遇等法定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终止劳动合同可以请求补偿吗
在北京,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请求补偿,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一)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单位给出与原工资相同或更高待遇要求续签,劳动者拒绝,此时单位无需支付补偿;反之则需支付。
(二)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因经营不善破产,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补偿。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在北京终止劳动合同能否请求补偿要依据具体终止原因,符合法定情形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三、北京终止劳动合同能够请求补偿吗
在北京,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能够请求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 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公司原工资待遇是每月8000元,合同期满后公司提出按8000元或更高标准续签,劳动者拒绝,此时公司无需支付补偿;反之则需支付。
2. 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公司因经营不善被宣告破产,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就需支付补偿。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不符合上述法定情形,一般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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