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是那些
一、属于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是那些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明确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便于劳动者确定劳动权利义务的相对方。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这是对劳动者身份的确认。
(三)劳动合同期限。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等,它确定了双方的存续时间。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明确劳动者的具体工作职责,工作地点涉及劳动者履行职务的具体地域范围。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六)劳动报酬。明确劳动者付出劳动应获得的报酬数额、支付方式等。
(七)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安全。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明确双方主体身份信息,确保合同的针对性。
(二)劳动合同期限。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等,界定双方劳动关系的存续时间。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具体明确劳动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场所,保障双方权利义务清晰。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长、加班制度以及休息、休假的权利,维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五)劳动报酬。明确工资支付形式、金额、支付周期等,保障劳动者获得合理报酬。
(六)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在养老、医疗、失业、和等方面的权益。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此外,还可约定、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吗
竞业限制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具体阐述如下:
劳动合同的条款分为法定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法定必备条款是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而约定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的内容。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中约定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之所以将竞业限制作为约定条款,是因为并非所有的工作岗位都涉及或与用人单位的竞争利益密切相关。只有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基于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需要,才会与劳动者协商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且,竞业限制条款的具体内容,如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等,也需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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