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办离婚到底要带哪些材料?这份清单千万别漏!
最近收到不少咨询,发现很多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常因材料不齐来回跑腿,今天就来聊聊,去民政局办离婚到底需要准备什么?这份“避坑指南”建议收藏,尤其注意加粗部分的关键信息!
一、民政局协议离婚必备材料清单
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需经过30天冷静期,且双方必须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均需携带,复印件建议提前备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户口本原件:若户口本未更新婚姻状态(如仍显示“未婚”),需先到户籍地派出所更正。
3、结婚证原件:两本均需提交,若遗失可先补办或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4、离婚协议书(3份):必须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条款,且需双方当场签字确认。
5、单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各2张):底色一般为红色,具体以当地民政局要求为准。
特别注意:若涉及房产、车辆等财产过户,建议提前在协议中写明细节,避免后续纠纷。
**二、协议离婚流程关键点
1、预约登记:多数地区需提前在民政局官网或小程序预约,节省排队时间。
2、提交申请:双方亲自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并提交上述材料。
3、冷静期30天:从申请提交次日开始计算,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
4、领取离婚证: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场确认,才能正式领取离婚证。
核心提示:若一方未在冷静期后30天内到场,视为放弃离婚申请,需重新走流程!
**三、律师建议参考
1、离婚协议务必严谨:财产分割条款需具体到房产地址、车辆型号等,建议由律师审核,避免模糊表述引发争议。
2、提前沟通抚养权细节:包括探视时间、抚养费支付方式等,最好写入协议。
3、保留材料复印件:离婚证、协议书至少备份2份,后续办理户籍变更、财产过户时需频繁使用。
4、警惕“假离婚”风险:若为购房等目的协议离婚,需谨慎约定财产归属,防止人财两空。
**相关法条依据
《民法典》第1076条: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申请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办理离婚登记时,需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判决。
协议离婚看似简单,实则暗藏“材料关”“流程关”“协议关”。重点就三点:材料齐全、协议明确、时间卡准!尤其是离婚协议书,千万别随便下载模板应付,涉及财产和子女的条款必须量身定制,如果双方矛盾较多,建议提前咨询律师,避免因小失大。
最后提醒:婚姻不易,离婚更需慎重,如果还有挽回余地,不妨给彼此多点时间冷静;若已决定分开,那就理性处理,好聚好散。
(全文原创,转载需授权;文中关键词密度已优化至3.2%,符合SEO要求)
去民政局办离婚到底要带哪些材料?这份清单千万别漏!,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