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以上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一年以上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按以下方式处理赔偿问题:
(一)视为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支付双倍工资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支付双倍工资最多不超过11个月,即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到满一年的前一日为止。
(三)补缴社会保险等费用。用人单位还应当为劳动者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若因未缴纳社保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劳动者若遇到此类情况,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二、补签的劳动合同怎样是无效的呢
补签的劳动合同在以下几种情形下可能是无效的:
(一)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比如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补签劳动合同,例如谎称不补签就会遭受严重处罚等;或者劳动者以胁迫方式迫使用人单位补签对其极为不利的合同条款。
(二)违反强制性规定。若补签的合同内容涉及违反律法规中关于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强制性规定,如约定的工资低于当地标准等,这样的补签。
(三)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例如在补签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法定责任条款,此类条款因排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若对补签劳动合同的效力存在争议,可通过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三、雇佣退休工人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雇佣退休工人通常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退休人员已依法享受待遇或领取,其与再就业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属于,而是劳务关系。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适用于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且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
对于退休返聘人员,双方可签订。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法律性质、权利义务等方面存在差异。在劳务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依据双方约定,退休人员不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相关权益,如、最低工资保障等。但在劳务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方面,双方可协商确定,并在劳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综上,雇佣退休工人一般签订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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