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试用期合同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与试用期合同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期限的规定存在对应关系,具体如下:
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例如,某与员工签订了4个月的劳动合同,那么试用期最长只能设定为1个月。
2.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比如,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2个月。
3.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像一些签订了5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的情况,试用期最长6个月。
此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确保的稳定和有序。
二、约定过试用期再延长劳动合同的做法可行吗
这种做法是不可行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从法律规定来看,《》对试用期的期限有明确限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延长试用期或者重复约定试用期。
(二)关于试用期延长再签订劳动合同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
综上,约定过试用期再延长劳动合同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要求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三、工资计算方法是哪些
在上海,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的计算方法主要遵循以下规定:
(一)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用人单位需根据本单位内相同岗位的工资设定标准,确定最低档工资水平,试用期员工工资不能低于此标准。
(二)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即按照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正式工资数额,取其百分之八十作为试用期工资的下限。
(三)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标准。上海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定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必须在此标准之上。
例如,某岗位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5000元,其百分之八十就是4000元。若该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为4200元,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590元,那么该岗位试用期工资至少应为4200元。总之,试用期工资应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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