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跟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一、分公司能跟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 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具备用人主体资格。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以自己的名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各项劳动权益保障义务。
- 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则不具备独立的用人主体资格。此时分公司不能直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由总公司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的隶属于总公司,相关劳动权益也由总公司予以保障。
总之,判断分公司能否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从而确定其是否具备用人主体资格。
二、没签劳动合同骨折应当怎样处理
在没签劳动合同且发生骨折的情况下,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确认劳动关系。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通过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证明。例如,银行工资转账明细、同事证言等都可作为有效证据。
(二)申请。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骨折情况可能会对劳动能力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通过专业机构鉴定确定,这将作为后续赔偿的重要依据。
(四)主张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若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刚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去了如何办
签订劳动合同后不想去工作,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若还在内,劳动者可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为佳,如提交等,明确表明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三天届满后即可离职。
若已过试用期,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三十日是法定的通知期,旨在让用人单位有合理时间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在通知期内,劳动者应继续履行工作职责。
但需注意,若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或等条款,且劳动者违反相关约定,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另外,若因劳动者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总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依规进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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