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后不想干了可以不办任何手续直接走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后不想干了可以不办任何手续直接走吗
签了劳动合同后,不可以不办任何手续直接走。具体分析如下:
劳动者若处于试用期,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若已过试用期,则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解除权,但同时也是对用人单位的基本尊重和权益保障。
若劳动者不办任何手续直接走,可能会带来一系列不利后果。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会影响其正常的工作安排和生产经营秩序。对于劳动者自身,用人单位可能会依据规章制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如扣除相应工资等。而且,若因劳动者擅自离岗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劳动者若不想继续工作,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离职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二、分能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法律规定
分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及分析如下:
从法律主体资格角度来看,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据《实施条例》,分公司若依法取得或者登记证书,就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受总公司委托,也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法律责任实际由总公司承担,因为分公司的民事行为是基于总公司的授权。
具体实践中,判断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以及是否有总公司的委托授权。员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关注分公司的相关资质,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公司两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公司两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需支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两年未签合同,意味着需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二)视为已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后,公司应当立即与员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三)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改正,若公司逾期不改正,会被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四)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因公司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损害了员工合法权益,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公司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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