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一)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劳动者需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自然人;劳务合同主体可以是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
(二)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双方是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动者需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主体,不存在隶属关系,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
(三)合同内容不同。劳动合同主要规定劳动者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劳务合同主要约定提供劳务内容、报酬及支付方式等。
(四)法律适用不同。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劳务合同适用《》等民事。
(五)争议解决程序不同。需先经,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起诉;劳务合同争议可直接向起诉。
二、签了劳务合同还有应届生身份吗
签了劳务合同,通常情况下应届生身份依然保留。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本质区别。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主要体现的是劳务关系,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不涉及中的各项权益与义务。而应届生身份主要是与劳动合同的签订相关。
一般来说,判断应届生身份的关键在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且缴纳了社会保险,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就不再具备应届生身份。因为这意味着毕业生已经正式进入职场,成为了一名在职人员。
但劳务合同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它不涉及到毕业生就业、缴纳等与应届生身份认定紧密相关的因素。所以,单纯签订劳务合同,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等情形下,应届生身份不受影响,在各类需要应届生资格的事项中,依然可以以应届生身份参与。
三、没签劳务合同受劳动法保护吗1
没签劳务合同是否受劳动法保护,需分情况讨论:
(一)若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然受劳动法保护。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若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则不受劳动法调整,而是受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范。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双方是一种平等的民事关系。
所以,关键在于准确判断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以此确定是否受劳动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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