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办离婚要带啥?这6样材料少一样都离不成!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到底要准备哪些材料?"今天我们就用最直白的大白话,帮您把离婚需要的证件手续捋清楚,避免您跑冤枉路!
**一、协议离婚必备6大证件清单
根据《民法典》最新规定,协议离婚必须带齐以下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不能使用)
2、双方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需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丢失可补办或调取档案)
4、离婚协议书(三份)(必须包含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三大核心条款)
5、单人2寸免冠照各2张(近期拍摄,底色不限)
6、《离婚登记申请书》(现场填写模板)
特别提醒: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增30天离婚冷静期,需分两次办理,第一次提交申请后,必须满30天再共同到场确认,逾期未办理视为撤回申请!
二、办理流程全解析(建议收藏)
1、预约登记:通过"民政通"APP或电话预约(部分地区需现场取号)
2、初审材料:工作人员核对证件原件,确认婚姻关系真实性
3、填写申请书:双方需亲笔签名并按指纹确认
4、领取受理单:开始计算30天冷静期
5、二次办理:冷静期满后30日内,携带全套材料办理离婚证
6、领取证件:当场发放离婚证(结婚证加盖作废章)
重点注意: 离婚协议书必须经婚姻登记处审查,涉及房产/股权等重大财产需附详细清单,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拟定条款!
**律师建议参考
1、提前做好财产公证可避免后续纠纷
2、子女抚养费建议约定通货膨胀调整机制
3、警惕"假离婚"风险,法律上无此概念
4、涉外婚姻需额外准备使馆认证文件
**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绝非"带个身份证就能搞定",材料齐全+流程合规是顺利离婚的关键,特别提醒三点:
1、离婚协议书不要照搬网络模板,个性化条款更安全
2、冷静期最后7天是黄金补救期,可申请调解服务
3、婚前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要区分清楚,避免被认定为转移财产
建议办理前登录当地民政局官网查询最新政策,如有大额财产或抚养权争议,务必先咨询专业婚姻律师!毕竟离婚不仅是结束关系,更是对未来生活的法律保障。
去民政局办离婚要带啥?这6样材料少一样都离不成!,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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