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签字后就能马上离婚吗?
"在民政局签完离婚声明书,是不是就算正式离婚了?"这是许多准备协议离婚的夫妻最关心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揭开这个法律谜题,带您看懂离婚登记的"关键两步"。
签字离婚声明书只是离婚流程的第一步,并不能直接产生离婚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经过"申请-冷静期-登记"三个阶段,当夫妻双方第一次到民政局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并签字时,这份声明书仅代表"申请离婚"的意思表示,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环节,是在30天冷静期届满后再次共同到场办理的离婚登记手续。
这里有个真实案例:张先生夫妇在2023年3月1日签署离婚声明书后,误以为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结果冷静期内张先生突发疾病,后续治疗费用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个案例警示我们:冷静期内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双方权利义务并未终止。
建议参考:
1、首次签字后务必保存好《离婚登记申请回执》
2、冷静期内建议分居并做好财产隔离
3、涉及复杂财产分割建议同步办理公证
4、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必须共同办理登记
5、逾期未办理需重新申请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声明书的签字犹如按下"启动键",而真正的"生效键"是冷静期后的最终登记,这个制度设计既保障了离婚自由,又设置了必要的缓冲期,提醒各位:签字不等于离婚,冷静期内仍需谨慎处理夫妻共同事务,建议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做好财产证据保全,避免出现"婚未离成,债已翻倍"的被动局面。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签字后就能马上离婚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