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逾期案件处理中心起诉短信,是催收套路还是真要被起诉?
"突然收到自称'逾期案件处理中心'的短信,说再不还款就要起诉,这到底是真的还是吓唬人?"这种短信往往用红色感叹号、加粗字体强调"恶意拖欠""立案侦查"等字眼,让负债人瞬间慌了神,今天我们就从法律实务角度,解析这类短信背后的真相。
一、**先别慌!先识别短信的真伪
收到这类短信时,关键要看三点:第一,发送号码是否为1068/1069开头的虚拟号段;第二,短信中是否注明具体法院名称;第三,是否有案件编号或文书编号,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传票必须通过12368司法服务专线发送,且会注明案号、承办法官等信息。仅用"逾期案件处理中心"名义发送的短信,90%以上是第三方催收公司的施压手段。
最近代理的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中,当事人收到"24小时内不还款将冻结社保账户"的威胁短信,经核实发现是某外包催收公司所为,我们立即向银保监会投诉后,该催收公司因违规操作被处罚。
二、**收到短信后的正确应对步骤
1、立即核实身份:拨打银行/平台官方客服,确认债权是否已转让给第三方
2、固定证据链:对短信内容全程录屏,保存通话录音(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未经允许的电话录音不得作为证据)
3、主动协商方案: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监督管理办法》第70条,可协商个性化分期协议
4、警惕财产保全:若收到12368发送的诉前保全通知,需在7日内向法院提出异议
特别注意:若短信中出现"退订回T"选项,基本可判定为商业催收短信,真正的司法文书不会设置退订功能。
建议参考:
- 保留所有通讯记录,用时间轴整理催收过程
- 每月坚持偿还部分款项(哪怕50元),证明非恶意拖欠
- 对威胁恐吓内容,可向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官网举报
相关法条:
1、《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起诉状副本应在立案后5日内送达
2、《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3条:债权转让需告知债务人
3、《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年利率超过LPR4倍部分不受保护
面对催收短信,保持清醒比急着还款更重要,真正的司法程序会给你充分的举证时间,绝不会用短信轰炸制造恐慌,建议负债人把握三个原则:不失联、不逃避、不轻信,遇到"24小时最后通牒"类威胁,可反手一个举报,法律既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守护着债务人的基本尊严,与其被短信吓得夜不能寐,不如主动联系金融机构制定科学还款计划,这才是破解债务困局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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