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证有两人名字,过户费用到底怎么算?
许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会将房产登记为共同所有,但一旦感情破裂走向离婚,房产过户费用就成了棘手的问题。房产证上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过户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这不仅涉及财产分配,更关系到法律程序和税费成本,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纠纷或经济损失。
核心问题:过户费用的构成与责任归属
离婚房产过户主要涉及三项费用:契税、个人所得税、登记费,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离婚时通过协议或判决明确归属一方,过户时视为"离婚析产",通常免征契税(依据《契税法》第六条),但若房产存在贷款未结清、涉及第三方权益或需要重新评估市场价值,则可能产生额外成本,若房产评估价为200万元,契税按1%-3%计算(根据地方政策),最高可达6万元;若房产持有未满五年或非唯一住房,还需缴纳1%-2%的个人所得税。
解决方案:三步降低过户成本
1、优先协商约定:通过《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归属,避免诉讼产生的评估费、律师费;
2、选择免税过户方式:提交离婚证明、房产分割协议至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婚内财产变更登记";
3、利用政策优惠:若房产满五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可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需提供户口本、住房证明)。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 《契税法》第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离婚房产分割暂免征收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符合唯一住房条件)。
小编总结
离婚房产过户的核心在于"提前约定+合法免税"。重点记住三点: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能省去80%的后续纠纷;利用"离婚析产"政策可规避契税;满五唯一住房是免税的关键条件,实际操作中,建议在民政局备案离婚协议时同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避免对方反悔或拖延,若涉及复杂产权问题(如父母出资购房、婚前购房婚后还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用法律工具守住财产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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