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复核材料递交一天后能添加补充吗
一、不服复核材料递交一天后能添加补充吗
在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审查与确认的过程中,若并未超出法律规定的三个自然日内,那么仍可对相关事实和证据加以补充。
一旦超过了这个期限,便无法再添加新的证据材料。
为了充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务必在法律允许的三天时限之内充分准备所需的证明文件及材料。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产生的争议问题,有关当事人有权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正式送达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审查与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责任认定书多久下来
交通责任认定书应于调查完毕后十日内出具。
根据规定,一般的应在这一期限内完成;若涉及逃逸案件,则需待查获肇事车辆及驾驶员后再行出具;如需进行检验或鉴定,则须在相关报告、意见确定后五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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