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追尾怎么定责任
一、发生追尾怎么定责任
鉴定交通事故中各方面责任人的具体依据如下所述:首先,若由于某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该方应当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
如果道路交通事故是由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错共同引发的,则需依据各自的行为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及其过错轻重程度的不同,来区分主次关系,确定各自应负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
最后,如果各方可证明自己并无任何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且该事故被确认为纯粹的交通意外事件,那么各方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二、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占道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划分责任
违禁占用直行车道属于违规行为,将被扣除3分。
按照道路需求,可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三类。
未作区分时,汽车走中间,非机动和行人都走两边。
如果有专用车道,仅允许指定车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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