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有没有连带责任
一、借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有没有连带责任
在通常的情境之下,车辆出借之后若出现了交通事故,车主并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其具体情况如下:首先,车辆实际使用者负有主要责任: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若是由于租赁、借用等方式使得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者以及实际使用者并非为同一人,在此种情况下,若发生了交通事故并造成了损害,并且这起事故被认定为是由该机动车一方所引起的,那么就应当由机动车的实际使用者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车主仅需在特定情形下承担责任:只有当车主对于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时,例如将车辆出借给了无驾驶资格的人员,或者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却未向实际使用者说明等情况,车主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将优先进行赔付:在大多数情况下,交通事故发生后,将会首先由交强险进行赔付。
若交强险的赔付无法完全弥补损失,那么剩下的部分则应由肇事者(也就是车辆的实际使用者)负责赔偿。
倘若出借出去的车辆并未购买交强险,那么车主就需要在交强险的范围之内承担连带责任。
《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二、借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
1.首先,借车驾驶期间发生,驾驶员应负责赔偿。
然而如果车主因管理疏忽等原因借车给无者或者有其他过错,则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了解当地具体实践案例非常重要。
2.若借车时出借人知晓对方为且在事故中身亡,出借人需要承担责任。
若借车人自己造成伤害,属自我风险,应自行承担;但如出借人已知情,仍应承担些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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