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横穿马路被车撞到了谁的责任
一、行人横穿马路被车撞到了谁的责任
针对人类横穿马路被车辆撞击的责任归属问题,其判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与判断,这一结果通常需由交警部门进行确认后才能得出。
一般而言,此类事件的责任划分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当事故发生地位于人行横道线上,同时又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表明行人存在违规行为如闯红灯时,行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而机动车方则应负全部责任;其次是当行人在行走过程中稍有偏离人行横道线,但同样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存在违规行为时,机动车方将承担主要责任,行人则承担次要责任。
具体的责任归属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书为准。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非机动车驾驶人;
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被车撞了轻伤没住院怎么谈赔偿
当不幸地遭遇交通事故之后,倘若伤者仅仅受到了轻微的软组织损伤并未选择入住医院接受治疗,那么通常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交通费用、用以及营养费用等等。
在所有上述费用中,医疗费用是依照医生出具的医药费、治疗费等各类收款凭据来加以确定的;而交通费用方面则会根据受害者及其必需的陪护人员在就治或转院过程中所实际产生的各项费用进行核算;至于误工费用,则是根据受害者在误工期间所经历的时间段以及个人经济状况来进行评估的;最后,营养费用则是根据受害者的伤残程度,参考医疗机构的专业意见来进行确定。
若对方为机动车辆且在事故中承担了相应的责任,由于额相对较小,故可由对方的保险在的范围内全额进行赔付。
所谓交强险,即是指由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导致的受害人(不包含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按照责任限额进行赔偿的一种强制性的责任保险制度。
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受伤方有权向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自身所遭受的损失以及对方在事故中的责任,以便法院能够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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