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离婚后变更承租人怎么办理手续
一、公房离婚后变更承租人怎么办理手续
公房离婚后变更承租人,通常可按以下步骤办理手续:
(一)准备材料。一般需要提供离婚证明,用以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原承租人的(若适用);双方关于公房承租权变更的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承租权归属;家庭成员同意变更的书面材料等。此外,还需准备、簿等身份证明材料。
(二)向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负责该公房管理的相关部门,如房屋产权单位或当地房管局指定的管理机构,填写承租人变更申请表格,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材料。
(三)审核与公示。公房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查相关情况的真实性。部分地区可能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
(四)办理变更登记。经审核通过后,公房管理部门会办理承租人变更登记手续,将公房承租人变更为约定的一方。
二、离婚后的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流程通常如下:
若明确房产归属,且已还清:
1. 准备材料: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
2. 申请过户:共同前往当地中心,填写过户申请表,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3. 审核与缴费:登记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缴纳相费,如等。
4. 领取新证:完成缴费后,等待不动产登记中心通知领取新的房产证。
若贷款未还清:
1. 征得银行同意:一般需要先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同意后,会出具相关证明。
2. 变更还款人:根据银行要求,办理变更还款人的手续,重新签订贷款合同等。
3. 办理过户:在银行配合下,按照上述还清贷款情况下的流程,准备材料、申请过户、审核缴费、领取新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贷款银行详细咨询,确保过户手续顺利完成。
三、离婚后房产证去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离婚后房产证去名字,需根据离婚方式不同,办理不同手续:
若为:
(一)准备材料。需提供、离婚证、房产证、双方身份证等材料。
(二)申请办理。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三)审核与缴费。不动产登记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需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一般涉及契税等,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四)领取新证。缴费后,等待不动产登记部门制作新的房产证,按通知时间前往领取,此时房产证上相应名字即被去除。
若为:
需准备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房产证、本人身份证等材料,携带这些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后续流程与协议离婚类似,经审核、缴费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完成房产证去名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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