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流程片
一、武汉离婚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流程片
在武汉办理离婚登记,主要有以下流程:
一是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是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询问相关情况。
三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是审查与登记。冷静期届满后,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武汉离婚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流程和手续费
在武汉办理离婚登记,流程及手续费情况如下:
流程:
1.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受理: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初审,确认信息无误后受理申请。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手续费:办理离婚登记不收取手续费。根据相关规定,婚姻登记已取消行政收费,旨在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经济的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武汉离婚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流程和手续
武汉离婚登记办理流程与手续如下:
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
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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