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吗
一、续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吗
续签劳动合同不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初次建立时,为了相互了解、考察而约定的一定期限。其目的在于双方进一步了解,确认是否符合彼此的录用条件和工作要求。当双方已经履行过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彼此的工作能力、工作环境等都有了一定了解,此时再约定试用期已无必要。
(二)从法律规定来看,《》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允许续签劳动合同时再次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可能会借此不断延长劳动者的低薪试用期,降低用工成本,损害劳动者的经济利益。
综上,续签劳动合同重新约定试用期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的此类不合理要求。
二、续签劳动合同应由谁提出,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续签既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以由劳动者提出。
从用人单位角度来看,若用人单位希望继续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可主动向劳动者提出续签意向。这体现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的认可,希望维持稳定的用工关系,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从劳动者角度而言,若劳动者愿意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同样有权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向用人单位提出续签要求。这是劳动者对自身职业发展的一种选择,也是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体现。
在法律规定方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表明法律保障了双方在续签劳动合同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续签事宜的协商。
三、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有没有法律规定
有相关法律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用人单位原因未续签。若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3年7个月,单位不续签,则需支付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原因不续签。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未续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责任及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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