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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与员工签劳动合同么

合飞律师4周前 (03-03)普法百科3

一、分公司可以与员工签劳动合同么

分公司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其具有用工主体资格。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和一定的承担能力,能够独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其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此时,应由总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在法律上,这类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律关系也需由总公司来建立。

总之,判断分公司能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

二、三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用人单位三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

具体计算方式为: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到用工满三个月的当日为止,共计两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的额为5000元×2 = 10000元。

此外,劳动者还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双倍工资赔偿或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一)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三)向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提起诉讼。通过合法途径,劳动者可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单位让职工跟第三方签劳动合同

这种单位让职工跟第三方签劳动合同的情况,需从多方面分析。

从法律角度看,若单位出于合理的业务外包、等合法目的,且第三方具备相应资质,在符合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下,这种做法可能是合法的。比如在劳务派遣中,派遣单位需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用工形式。

然而,若单位是为了规避自身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保护等义务,通过让职工与第三方签合同来转移风险,这种行为则是违法的。这种情况下,职工的合法权益可能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可能面临维权困难的局面。

对于职工而言,若遇到这种情况,应仔细了解合同内容,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若认为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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