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三个月后,如何补偿
一、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三个月后,如何补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三个月后,可按以下情况主张补偿:
(一)双倍工资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此情形下,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第二个月起至第三个月的双倍工资,即额外再支付两个月工资。
(二)补缴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免除该责任。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
(三)若用人单位存在其他违法情形,如、加班未支付等,你还可据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等。
你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能证明存在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作为未签劳动合同的外包员工,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可以要求赔偿。具体分析如下:
(一)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用人单位包含实际用工的主体,即使是外包形式,实际用工单位若存在上述未签合同情形,也应依法支付双倍工资。但如果用工时间未超过一个月,则不涉及此赔偿。
(二)关于外包员工身份的影响。若你是通过形式的外包员工,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若其未签,同样适用上述未签合同的赔偿规定。若你是其他形式的外包员工,实际用工单位在管理和使用劳动力过程中,存在未签合同的过错,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总之,你作为未签劳动合同的外包员工,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有权要求相应赔偿,可通过协商、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退休返聘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是怎样规定的
退休返聘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如下:
退休人员已依法享受待遇或领取,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而非劳动关系,因此不适用劳动合同相关规定,而是应当签订。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
(一)主体资格方面,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而退休人员已退出劳动领域,不再具备意义上的劳动者主体资格。
(二)从社会保险角度,退休人员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无需再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这与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缴纳的规定不符。
(三)法律适用和权益保护上,劳务关系主要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发生纠纷时,适用程序解决,与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综上,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应签订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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