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半年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入职半年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入职半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支付双倍工资。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入职半年,除去第一个月的宽限期,用人单位应支付5个月的双倍工资。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用人单位需额外支付25000元(5000元×5个月)。
(二)视为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虽入职半年未达一年,但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
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赔偿问题,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或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
二、签空白劳动合同举证问题有哪些
签空白劳动合同在举证方面存在一些要点和问题:
(一)证据收集难度大。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很难预先留存相关证据。比如,企业可能要求劳动者先在空白合同上签字,事后再填写具体内容,劳动者当时较难获取签字时合同空白的直接证据。
(二)证明合同签订时为空白状态的证据形式有限。劳动者可能尝试通过证言来证明,但证人往往与劳动者存在一定关系,其证言的证明力可能会受到质疑。另外,一些录音录像证据,如果是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取得,在某些地区可能面临合法性审查。
(三)用人单位可能会篡改或伪造合同内容。在发生后,用人单位有可能利用空白合同事后填写对自己有利的条款,而劳动者要证明这些内容是后来添加的存在一定难度,需要通过笔迹鉴定等专业手段,但笔迹鉴定费用较高且鉴定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四)举证责任分配对劳动者不利。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通常需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证明合同签订时是空白的,这对劳动者来说是一项较重的负担。
三、签订劳动合同能和分签订吗
可以和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过,若分公司依法取得或者登记证书,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能够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这是因为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公司,有相对独立的经营能力和责任承担能力,可以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包括招录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等。
在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用人单位的相关义务,如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分公司可以作为当事人参加仲裁和诉讼活动。
但如果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那么它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应由总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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